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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鯨哥
來源:北京法拍房資訊(ID:gh_790702b54b93)
01
鄭州的杜先生在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上,以220余萬元的價格拍得一套精裝房,然而原本該高興去收房的杜先生看著眼前的一切卻高興不起來。
5月14日,杜先生從法院拍得了一處法拍房,第二天過去看房的時候,發現這套房子的家具齊全,基本可以滿足直接拎包入住的。
但是等到杜先生辦完房產證后,拿到房子鑰匙的時候,原來好好的一套精裝房,卻被破壞得千瘡百孔,直接成了一套“毛坯房”。
和之前到現場看到的差別簡直差太多了,不僅房屋里的家具被搬空了,而且地上到處是垃圾,墻面有幾處破損,廚房里的油煙機和燃氣灶沒了,連衛生間的馬桶都給拆走了。
杜先生表示,他們為了獲得這套法拍房,前前后后共投入了220余萬元,好好的一套精裝房,如今慘變“毛坯房”,到底是誰干的?事后杜先生向執行法院求證,沒想到法院的工作人員卻給了這樣一個說法:
杜先生稱,法院工作人員說現在只是墻沒有拆,他們就是只管給拿鑰匙,別的事情不管。
杜先生妻子表示,因相信法院公示信息的真實性,所以就拍下了這套房子,沒想到房子拿到手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對此,杜先生妻子懷疑法院進行虛假信息宣傳。
在司法平臺上公示的是精裝房,公布的照片也顯示帶有家具家電、以及地板等相應設施。為什么在杜先生拍賣成交之后,拿到鑰匙之前,房屋的設施被拆除的干干凈凈?執行法院在這個過程中起到怎樣的監管作用?
想要回答這些問題,不如我們仔細看看本次案件中房源的法院公告。
上圖是法院公告競買須知的前幾條,我們詳細看其中的第三條,公告明確表示了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拍賣人對房屋外觀、質量問題等不做擔保。
通俗地來說,法院的意思就是,“我只負責拍賣,房子有什么問題你要自己看清楚,住進去是啥樣就是啥樣,出了問題自己負責,考慮不好就別拍,概不退貨。”
新聞里提到的“對此,杜先生妻子懷疑法院進行虛假信息宣傳”,這點是完全站不住腳的。法院本身把風險已經如實告知,出了問題應該自己承擔。這個責任不會因為一句“因相信法院公示信息的真實性,所以就拍下了這套房子”而改變。
02
一般情況下,法拍房的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法院并不承擔標的的瑕疵擔保責任。
若評估報告對房屋質量信息披露不詳細,競買人很難全面了解房產的實際情況。
法拍房利弊共存,不管是買來剛需自住,還是買來升值投資,在購買法拍房前需要做個全面的盡調工作,大家一定要重視。
鯨拍房提醒大家:如果標的房產現狀存在隱藏瑕疵、缺陷和損毀,損失均由競買人承擔,所以大家在拍賣前還是要去現場勘察的,如果時間不方便完全可以交由專業的輔拍機構實勘。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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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220多萬拍下法拍房,到手精裝變毛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