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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記得那些
大雨中為你撐傘的人
幫你擋住外來之物的人
黑暗中默默抱緊你的人
就好像你不該忘了那些
收包前為你盡調的人
排除萬難為你處置的人
不惜一切代價給你兜底的人
對于早睡的投資人,就像早早的躲進了船艙
留給不良人的
就是那些每晚不定時失眠和驚醒的驚濤駭浪
把投資人的風險看得比自己更重要
這是所有不良人從業至今的初衷
不良資產市場化之路---- 一個很大、很廣、很長遠的命題
筆者就自己不慎而微的一些想法及看法進行分享,如有不當之處
還望同行們海涵!也因筆者最近瑣事繁多所以遲更,直到國慶假期才
略有時間更微,對來信的讀者說一聲抱歉!日后必定嚴厲要求自己
控制時間,按時更微!
2019年,整個不良二級市場趨于活躍,投資者數量快速增加
參與主體更為多元化,行業的集中密度不斷提升,業務模式
和交易產品主體規模小,處置方式更現多樣化,對此蓬勃激進的勢頭
筆者將對金融債權資產處置中的風險以及區分債權、物權的性質進行分享!
債權與物權的性質區別
財產權體系中,債權與物權的關系最為密切,物權規范財產的歸屬和利用關系,債權則規范財產的流轉關系,財產關系的整個運作中,物權是債權的起點和最終歸屬,債權則是獲得和實現物權的橋梁和手段
支配權及請求權
物權為支配權,債權為請求權;從權利的作用上看,物權的作用是保障權利人能夠對標的物直接全面支配和限定支配,并享有標的物利益
從權利的效力上看,物權為支配權,故物權具有排他性、優先性和追及效力
而債權為請求權,并具有相容性、平等性,無追及效力,物權的排他性,在同一標的物之上不能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權存在,且物權可直接排除不法之障礙,從權利的客體上看,物權的客體是物,該物必須是在事實上、法律上能供民事主體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標的物,即可以使物質實體,也可以是自然力
物權是靜態財產權,債權是動態財產權,從權利的社會機能上看,其社會機能是保護標的物的永續,明確對財產的歸屬和支配,就好比金融資產可分為現金和現金等價物和其他金融資產,以現金形式或高流動性資產形式存在的資產是指由于個人投資行為而形成的資產
有讀者曾提問到;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不合理低價向非金融機構轉讓不良資產是否合規,
通過打包出售、拍賣、招標等方式轉讓不良資產形成的債權,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常見處置方式,這種方式可以動員社會資源參與不良資產處置,為國家政策所允許,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因買受人購買的是不良資產,故其轉讓價格與原來的價格有較大差距屬正常商業行為,屬風險投資,且受讓方受讓的債權為一般債權,其行使權力行為并不屬于經營商業銀行業務
債權市場化行使中的優先清償
優先債權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債權得到清償的債權,其中必要清償的有
民法中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商法中因共同債權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費用、
破產法中能先于破產債權得到清償的債權、受理中法院所收取的訴訟費用、破產企業支付給清算組織的勞動報酬等,只有優先債權得到清償后,一般債權才有機會得到清償
稅收;稅收債權是一種特殊債權,它與一般債權不同主要表現在:產生的法律基礎是公法而非私法,稅收債權是公法上的權利,稅收債權的權利主體時國家,因為具有不同于一般主體的特殊性
工資;工資享受優先債權,雇員是非自愿的債權人,談判力相對比較弱,他們不能獲得擔保,不能堅持要求獲得償付,不能保護自己的利益,所以得到破產法的特別保護
對于不良資產市場化之路,從業者更多能做的,就是貢獻出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加強行業水平的提升,提升競爭環境下自身的核心競爭力,但問耕耘,莫問收獲!以上觀點純屬筆者個人觀點,歡迎業務交流溝通微信:hx4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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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不良資產市場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