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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洛洛楊
來源:大話固收(ID:trust-321)
包商銀行“被接管”挑動了市場對中小銀行信任的敏感神經。同為受銀保監會監管的主體,信托公司在面臨類似情況時會怎樣,投資者又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呢?
5月24日傍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公告,鑒于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現嚴重信用風險,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對包商銀行實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在隨后的的答記者問中,央行、銀保監會指出:
接管后,包商銀行個人理財各項業務不受影響,原有合同繼續執行,無需重簽。
那是不是接管本身對包商銀行既存業務往來沒有影響呢?
也不是的。銀保監會指出,5000萬元(含)以下的對公存款和同業負債,本息全額保障;5000萬元以上的對公存款和同業負債,由接管組和債權人平等協商,依法保障。截止27日,據相關媒體消息,接管組托管組正在與5000萬以上大額債權人進行協商,對公債權人先期保障比例不低于80%,同業機構不低于70%,其余部分允許繼續保留債權,依法參與后續受償。
可見雖然銀行理財打破剛兌的口號越喊越響,但整體管理仍然是以穩定為主,通篇都是“保障”、“不受影響”。不過,“被接管”仍然挑動了市場的敏感神經。同為受銀保監會監管的主體,信托公司在面臨類似情況時會怎樣,投資者又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呢?
歷史上的信托公司破產與接管
當今“全國68家信托公司”雖然人盡皆知,但實際上信托業也經歷了數次整頓,高峰期全國曾有700多家。其中,“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下稱“廣國投”)的破產是中國中國首例非銀行金融機構破產案,被王岐山稱為“揭房頂,開窗戶”之舉,在中國金融史上有重要的發展意義。
廣東國投成立于1980年7月,1983年被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當時全國數百家信托公司中,廣東國投規模僅次于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也是當時指定的允許對外借貸和發債的地方級“窗口公司”。 在這樣的背景下廣國投得以在國際上大量舉債;另一方面,為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廣國投對外大筆發放貸款。至1998年金融危機高潮時,廣國投已向省內外、境內外發放貸款近130億元,其中90%已經逾期。
1998年10月,在“亞洲金融危機+巨額舉債+大批壞賬”的多重夾擊下,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關閉廣國投,經過三個月的清算,廣國投總資產214.7億人民幣,負債361.7億,資不抵債達147億。
接下來就是我們關心的重頭戲了,信托公司破產之后,原投資者怎么辦,債務如何處理?
先看自然人,廣國投的債權人當中,有超過三萬自然人在廣國投存入8億元人民幣。廣國投破產后,廣東省各地發生多起請愿事件,人們害怕自己的資產就這么打了水漂。
199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就提出,地方信托投資公司的支付問題由地方政府負責,也就是說,誰的孩子誰抱。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在廣國投的債務處理當中對于自然人客戶,廣東省政府投入資金,通過中國銀行全額支付自然人的存款。廣國投旗下9家證券銀行部由廣發證券托管。
對于自然人外的其他債權人,清算組通過法院指導依法開展財產清算工作。廣國投的破產案例至今仍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公報官網上,點擊文末“閱讀原文”可直達。從法院公告原文中,可以看到對其他債權基本的處理流程如下:
圖片來源:小固自制
對于債權異議的情況(通俗來說,就是清算組不承認的情況),廣東高院裁定如下:
對依據安慰函申報的擔保債權予以否認
信托存款的存款人可以申報破產債權,但對信托存款無取回權。
商業銀行及分支機構對廣國投擁有的債權總額及所負的債務總額在破產清算前等額抵消
廣國投的破產清算隨著萬科在2017年以550億拍得旗下子公司地塊而結束,由于資產大幅增值(數倍于原債務),“廣國投案”破產債權最終得到足額清償 。對投資者來說,高院對于擔保條款、破產債權和取回債權的裁決,對于當下我們對極端情況下風控措施有效性的考量極有參考意義。
當今信托公司出現危機后的推演
經過數次整頓后,信托公司已經剝離城投屬性,成為正規非銀金融機構。如今在我國僅有68家,且信托牌照的發放已經在事實上凍結,因而信托牌照的稀缺性愈發明顯。這一點比照股市就很好理解,即使是退市制度愈發明朗的現在,還有人炒A股的殼資源;想想以下如果A股只有1000家上市公司,且停止新股IPO的話,上市公司這一“牌照”得炒成什么樣呢?
當然,講信托公司的牌照價值都是老生常談了?;氐叫磐泄疚C上,信托公司本身也以信貸為主,假如信托公司出現巨額負債+大筆壞賬,從以往的經驗來看,對信托公司主要有以下幾個處理思路:
一是停業整頓。例如上一輪房地產項目違約潮中,新華信托因為風格過于激進,13年之后就不斷地傳出風險項目。14年新華信托在銀監會會議上被點名,指出集合信托業務存在“嚴重風險”,上千億規模的信托資產中,高風險資產已超過100億元。2014年底,新華信托被監管部門勒令其暫停所有集合信托業務。時至今日,新華信托仍未新發集合項目;不過回過頭來看,當初違約的那些地產項目,經歷了新一輪房地產復蘇之后,基本都做到了本息兌付。
二是股東易主接盤。最近的中江信托可以算是很好的案例了,雪松控股入主中江后,開展了“史上最大的收益權轉讓”,先行墊付違約利息,并承諾一年后兌付本金。
三是《信托業保障基金》介入?!缎磐袠I保障基金》自2014年開始設立,截止2018年年底已突破1500億規模,設立初衷是為防范和化解信托業的風險,目前尚無明確公開使用案例。但是之前有消息傳聞,某信托公司以8%以上的年化成本,從信保基金貸款進行兌付。
此外,《信托公司管理辦法》規定,各信托公司每年應當從稅后利潤中提取5%作為信托賠償準備金,根據信托業協會公開數據,截至2018年4季度末,信托賠償準備金為260.71億元。
了解以上信息后,信托公司的“安全墊”也就大致明確了。如果信托公司違反信托目的、違背管理職責、管理信托事務不當造成信托資產損失,可提取賠償準備金先行賠付;信托公司本身可尋找牌照接盤者處理債務;最后,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信托業保障基金》介入給予流動性支持。在如此多重的防護墊設置下,信托公司“大而不倒”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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