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干貨,請關注資產界研究中心
作者:麻袋研究院
來源:麻袋研究院(ID:madaiyanjiuyuan)
近日,《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下文簡稱:《暫行辦法》)在公開渠道流傳。相比2018年11月的征求意見稿版本, 此次《暫行辦法》在多項內容上作出調整。網傳的《暫行辦法》雖非最終定稿,但從相關條款的調整,可以看出監管思路的變化以及行業未來的發展趨勢。麻袋研究院將從文件中摘錄重點,就新規給行業帶來的重點影響作出預判。
趨勢一:小微經營貸或將提速
《暫行辦法》第三條對“互聯網貸款”進行定義:
“指商業銀行運用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等信息通信技術,基于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進行交叉驗證和風險管理,線上自動受理貸款申請及開展風險評估,并完成授信審批、合同簽訂、放款支付、貸后管理等核心業務環節操作,為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借款人消費、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等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該定義明確將“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目的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納入到互聯網貸款的范疇。此類貸款多面向小微個人企業主,具有流動性強、期限較短等特征,與國家支持小微信貸的政策導向一致。
趨勢二:聯合貸款比例放松
據財新2019年4月報道,討論中的互聯網貸款管理辦法,曾打算將單筆聯合貸款的出資比例限制為3∶7,即作為客戶推薦方的機構出資不得低于30%、接受推薦客戶的銀行出資比例不得高于70%。
此次《暫行辦法》未就聯合貸款比例提出明確標準,而是在高管職責條款中有所涵蓋,例如文件第十三條規定
“商業銀行高級管理層應當履行以下職責:制定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風險管控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互聯網貸款限額、聯合貸款限額、聯合貸款出資比例、合作機構集中度等。
此外,聯合貸款比例作為一項重要的風險管控指標,亦需向監管定期上報,如《暫行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商業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的,應當對照本辦法要求,向其監管機構提交書面報告,包括:互聯網貸款業務限額、聯合貸款限額、聯合貸款出資比例、合作機構集中度等重要風險管控指標。”
聯合貸款的形式,常見于互聯網銀行(網商、微眾、新網等)和傳統銀行之間。作為客戶推薦方的互聯網銀行,往往出資比例低于30%甚至10%。監管限制出資比例,實際上是為了讓客戶推薦方承擔更多風險責任,但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過幾輪博弈。從最新一版《暫行辦法》可以看出,聯合貸款中出資占大頭的商業銀行,必須定期上報聯合貸款出資比例且高管應當盡職履責,而對具體出資比例不做統一規定。
趨勢三:息費收取或將受限
《暫行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
“除聯合貸款的合作出資方以外,商業銀行應當要求合作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費,并在書面合作協議中明確。
結合第四十九條
“合作機構包括但不限于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公司以及其他相關合作機構等非金融機構。”
基于以上兩條政策可以發現,保險公司、擔保公司、助貸機構跟銀行合作時,恐將被禁止收取保險費或擔保費
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主要服務優質客戶,綜合息費收取一般不會太高。其中傳統商業銀行貸款年利率一般不超過10%,民營銀行貸款年利率一般不超過 18.25%。對于次貸客戶的服務,商業銀行一般是與助貸機構、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等合作開展,由后者收取擔保費、保險費、服務費等并承擔主要風險。
趨勢四:共債風險或將減小
《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借款合同簽訂與貸款發放時間間隔超過1個月的,商業銀行應當在貸款發放前查詢借款人信貸記錄,重點關注借款人在貸款發放前的新增貸款情況,根據借款人貸款情況和還款能力,審慎確定對借款人的放款額度,防止過度授信。”
2020年1月19日,二代征信系統正式上線。與“一代”相比,二代征信解決了循環貸、信用卡大額專項分期、共同借款人、企業為個人擔保、個人為企業擔保、逾期后還款信息等一代征信無法覆蓋的信息。而在1月14日左右,百行征信App已上線并開始公測,個人可通過App免費查詢10次信用報告
近年來,伴隨著互聯網貸款規模的快速擴張,客群下沉屬性較為明顯,還衍生出一批“以貸養貸”的次級借款人,多頭借貸的風險不斷積聚。新規中提及對過度授信的防范,結合兩大征信系統的推進升級,預計此前積累的部分共債風險將有效得到遏制。
行業未來如何變革?
麻袋研究院認為,《暫行辦法》出臺會對銀行、保險、擔保公司、助貸機構等合作產生深遠影響。
當前的互聯網貸款實踐中,銀行+助貸機構+增信機構(保險、融擔)成為主流模式。《暫行辦法》不僅重申了“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合作機構直接和變相的風險兜底承諾”,還強調合作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費”——封堵了助貸機構和增信機構的收費獲利空間。
如果上述費用改由銀行收取再返還給合作機構,則會導致:商業銀行貸款利率要么大幅度上漲,引起借款客戶大量流失;要么利率保持不變,保險公司、擔保公司從銀行獲得的增信收入十分有限,再加上助貸公司獲取借款客戶的成本,會導致雙方合作無利可圖,甚至入不敷出。在當前持牌機構信用貸款利率嚴格受限的背景下,商業銀行服務次貸客戶的意愿會進一步降低。
最后,《暫行辦法》主要針對的是商業銀行和消費金融公司,信托公司開展消費金融業務尚未受到影響,預計未來更多的助貸機構、保險公司等將傾向于尋找信托公司合作,后者的消費金融業務可能會迎來一個增長窗口期。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題圖來自 Pexels,基于 CC0 協議
本文由“麻袋研究院”投稿資產界,并經資產界編輯發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