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1998年從事律師工作,擁有基金從業資格、律師執業資格、并購資格交易師,擔任廣州市政協委員、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企業管理咨詢專家、擔任數十家單位顧問,曾擔任廣州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副會長。不良資產管理方面,曾經手數千件不良資產的催收與處置工作,涉及金額幾十億元,與信達、長城、華融、東方、粵財等專業資產管理公司,及民間不良資產投融資與專業服務機構建立起廣泛聯系。擅長系統性制度化建設工作,能夠結合項目情況整合設計出系統的風險管控方案,在項目風險管理方面沉淀了豐富經驗。
所屬機構

廣州德賽資產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機構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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