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武漢大學法學博士、英國林肯大學國際法學碩士、新西蘭梅西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廣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廣州市人大預算委員會委員及國資監督組長,廣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廣東省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合會副會長、廣州市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會會長、廣州市總商會副會長。
從事不良資產業務處置及管理業務超過20年,帶領的團隊為信達、華融、東方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及境內境外的投資機構管理、處置超過人民幣1000億的不良資產,成功處置或盤活了50多個大型不良房地產項目,領導國際團隊處理過10多個跨國不良資產項目,具不良資產管理行業的領軍能力。
所屬機構

廣州德賽資產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機構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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