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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洛洛楊
來源:大話固收(ID:trust-321)
作為信托界的公認老大哥,中信信托的一舉一動都備受關切。昨天刷屏的,就是中信信托對貴州某網紅縣提起司法訴訟——放在別家,這事估計沒多少人關心。
查了一下相關信息,該項目在今年1月份已經在多家媒體有違約報道。奇怪的是,目前并沒有在公開平臺查到和案件相關的裁定或者判決信息,所以這個“提起司法訴訟”的信息是哪里流出來的?
咱也不好猜,咱也不好問。不過我看到很多人講,說這種起訴都是給投資者做做樣子,傳導一下壓力,實際上沒什么用。
這種看法正確與否暫且不論,單就案例來看,上月月初我寫過一篇《信托公司VS某直管市:激烈的管轄權“爭奪戰”》,里面的案情和本案有點像:
中信為一家城投發了集合信托,以一筆對應當地政府的債權為底層設立了信托計劃,項目到期后逾期不能還款,信托公司一紙訴狀把地方政府送上了被告席。
案件管轄權爭來爭去后,法院裁定,駁回地方政府異議,北京某中院有管轄權。
本來我還期待著這個案子能判下來,法院寫一篇長長的、有理有據的判決書,觀察下雙方如何交手,法官又如何看待這里面的法律問題;如果走到執行階段,再研究下怎么執行……
結果發文后有人告訴我說,這個案子后面沒有下文了——雙方已經和解,對方還錢了。
雖然中間一定經歷了不少溝通協調,也是騰挪了別的資金還上的,但總歸還上了不是?這里面起訴有沒有起到作用,我覺得一定是有的。
中信此次起訴這個網紅縣城投,未必不是出于同樣的想法。那么,僅就這個案件而言,信托公司的起訴對項目回款是否有意義呢?
我個人覺得,很重要的一點,在于本項目的風控落實的如何。根據信托百佬匯的報道,項目名稱為“XX國投應收賬款流動化信托項目二期”,這里面的應收賬款究竟是對應哪一方的,如果地方政府為債務人,能否證明該政府具有還款義務;如果是其他城投為債務人,那就要看這個城投資質如何,賬上能否騰挪了。
在幾天傳的某省份發的《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融資平臺公司投融資行為的指導意見》,對地方政府都是“不得XX擔保、不得xx舉債、嚴控XX撥款”,唯獨一點,提到了要“足額付款”:
對地方政府采取委托代建等方式交由融資平臺公司建設的項目,地方財政應按有關規定足額撥款。
翻譯過來就是,政府委托的城投代建工程,政府認賬,并且應該足額付款。
巧了,城投平臺拿給信托公司做項目的應收賬款,大部分正是此類代建工程形成的。對底層為政府債權的信托而言,這句話無疑是吃了一顆定心丸。
遺憾的是,據個人的不完整觀察,這樣的項目正在越來越少。這兩年的信托底層,往往都是城投間相互往來形成的應收賬款,出了問題在法官眼里可能就是個企業債權債務關系,XX信仰又沒法寫到判決書里。
除此之外,城投企業美化報表的手段也是層出不窮的。嫌這家債務率太高了?簡單,搞個新公司,把債權注入進去再來借錢,借來錢之后再轉手——這樣復雜的流程搞下來,誰欠了誰的款,真追究起來就是一地雞毛。
在經歷了前兩年密集風險爆發的信托市場,現在正在進入冷靜后的處置階段。目前仍然有很多投資者青睞 “0爆雷”信托公司,要知道,安信、川信密集爆雷前都是“0爆雷”啊。
剛兌神話不在之后,如何處置風險資產是信托公司的重頭戲。而風險處置能力,正是靠一樁樁訴訟、一個個司法流程走下來累積出來的。按照目前的情形,信托公司越來越多地利用司法手段解決問題會是接下來的大趨勢。與其一驚一乍,不如放平心態,謹慎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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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如何看待中信信托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