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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裕道人
來源:資管裕道人(ID:lwwjy1991)
曾經的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夏幸福”)可謂是金融市場的明星和寵兒,與之相對應的則是各類資管產品的層出不窮。作為曾經TOP100房企中的佼佼者,其信托計劃同樣受到投資者的追捧。
如今隨著華夏幸福債務危機的全面爆發,已經開始出現一系列連鎖反應。刷屏全網的由招行代銷的信托計劃違約,只不過是這一系列連鎖反應中的一環。
自《資管新規》公布以來,破剛兌就成為了全市場的共識。尤其對于信托行業而言,過去兩年在諸多因素的疊加和共振之下,行業風險高企,風險資產規模高居不下。
所以信托產品違約已經不是新聞,無論是信托公司自營還是代銷的產品,都沒有逃脫逾期違約的命運。
而此次信托產品違約,其關鍵看點在于該產品由“零售之王”-招商銀行代銷,也是首次面向自然人違約的產品。
一.產品基本信息
有必要回顧一下該信托產品的基本信息。
公開報告顯示,該信托發行方為大業信托。其大股東為中國東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另外兩家股東分別為廣州金控和廣東京信。
此次違約的產品全稱為大業信托·君睿15號(九通基業)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下稱“君睿15號”)。產品期限為一年期,該集合信托產品于8月14日到期,但是據可靠消息稱投資者還沒有收到明確的兌付方案和利息。
該產品的用途為給華夏幸福間接全資子公司——九通基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九通投資”)提供流動性資金。風控措施上,君睿15號屬于有擔保方但無抵押物的那種。擔保方為華夏幸福、懷來鼎興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懷來鼎興”,系華夏幸福全資間接控股公司)。
其中,華夏幸福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懷來鼎興提供應收賬款質押擔保,擔保本金10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該產品原計劃額度規模為10個億,后來不知為何縮減至5億規模,由招行代銷。投資人主要為上海分行和北京分行的私人銀行客戶,還有部分由招行私行的家族信托承接。
以上,就是君睿15號產品的基本信息。
二.債務纏身的華夏幸福
2020年2月2日,千億負債的華夏幸福,首度公開承認違約;一時間引發市場強烈反響。
來自華夏幸福官方的消息顯示,自2020年第4季度至今,華夏幸福需償還的融資本息為559億元,剔除主要股東支持后的融資凈現金流為-370億元,公司出現了流動性的階段性緊張,導致部分債務無法償還。
目前的消息是,華夏幸福發生的債務逾期涉及的本息金額為 52.55 億元,涉及銀行貸款、信托貸款等債務形式。
值得一提起的是,君睿15號在去年8月15號成立,時間距離華夏幸福公開違約不足半年的時間。在那樣一個大環境之下,擔保方明顯失去了擔保能力的情況下,該產品又是如何通過信托評審部門的風控,最終得以發行,還入選了招行的代銷產品線?
這個疑問,目前沒有答案。
不僅如此,該產品兌付在今年就各種不順。先是在3月下旬,大業信托利用自有資金墊付了該產品的利息,后來就沒有動作了。直到該產品于8月14到期。雖然說信托產品到期到最終兌付還有一段時間,但是從目前的形勢來看,該產品的違約是一個大概率的問題。
三.如何看待此次事件?
本次事件的兩個焦點,一個是大業信托,另一個則是招商銀行。
很顯然,此次信托產品違約;關鍵在于大業信托自身。無論是發行產品的期限,還是交易對手的擔保方,很顯然不符合風控的邏輯。但是出人意料的是,該產品成功發行了。
而另一家招商銀行,剛剛公布了半年報的業績。兩位數的營收和凈利潤增長,再次艷羨了整個同業。
不僅如此,作為零售之王的招商銀行在金融產品代銷方面也是一騎絕塵、在信托代銷方面,年報顯示2020年招商銀行實現代理信托產品銷售為4691.2億元,同比增長38.19%,代理信托計劃收入為70.59億元。
一邊是零售之王,一邊是AMC旗下的信托公司;即使招行有一套嚴苛的產品篩選標準,即使產品有擔保,但依然會出現違約的情況。本來信托產品就屬于高風險投資產品,在當前地產政策劇烈變動疊加經濟波動之下,信托產品的風險暴露比想象的更加復雜。
按照以往銀信合作中的慣例,由于招商銀行處于絕對強勢的地位,一般出現信托產品違約之后,都是由信托公司做出妥協來解決可能出現的糾紛。同樣的在此次事件當中,產品發行方大業信托負主要責任。
而招行僅僅作為代銷機構,是無論如何都不需要承擔產品一分錢的兌付責任。
作為代銷機構,本身不承擔產品的管理責任。即使有責任,那也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招行在推銷信托的過程當中沒有盡到投資者的適當性義務,否則招行是不會承擔也不可能去承擔責任的。
不過就在今天,大業信托和招商銀行已經就此事表態:大業信托已經加入債委會,招行將繼續督促大業信托妥善解決信托利益的分配問題。
寫在最后
打破剛兌是大趨勢,這一點要有清醒的認識。
很多人認為招行或者大業信托偷偷兌付掉,也許就沒這么多事情。但其實這還是舊有的“剛兌思維”在作怪,《資管新規》和《九民紀要》之后,明確資管業務打破剛兌,去年的幾個案例最清楚的說明了這一點。
即使是零售之王,也難免會出現產品違約;所以也提醒金融機構,產品的準入是需要及時調整和評估的。
在風險快速變化的面前,沒有誰能保證一定平安無事。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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