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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債券民工在路上
來源:債券民工(ID:bondworker)
2022年1月12日,某城投公司發布公告,擬“變更2019年度中期票據募集資金用途”。經查詢,這只中期票據是2019年5月發行的,也就是說,這只中期票據已經發行了兩年半了,募集資金已經到賬兩年半了。根據公告內容,本次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規模約為8100萬元。
首先要說明的是,債券募集資金是要嚴格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的,如果進行了募集資金用途變更,需要履行相應的內外部審核流程。該城投公司通過公告披露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事宜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需要關注的是,這個變更公告距離募集資金到賬的時間有點太久了,真的是特別好奇,這么大規模的未使用募集資金,一直是是如何使用的呢?是否存在募集資金限制的問題呢?
債券發行人要嚴格進行募集資金使用管理,確保募集資金合規使用。如果發生未按照約定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很有可能會面臨監管機構的處罰。根據監管機構和發行人公開披露的信息,已經有多家債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因為未按照約定使用募集資金被交易所和交易商協會給予了自律處分。
1、根據遵義道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遵義道橋”)于2022年1月4日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蓋章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因為在2020年存在將部分公司債券募集資金轉借其他公司的行為,被貴州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告中未披露遵義道橋轉借債券募集資金涉及的具體債券名稱情況。
2、根據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2021年12月16日的公告信息,馬鞍山慈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因為“19慈湖高新PPN001”未按照約定使用募集資金、募集資金變更公告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等原因,交易商協會對發行人予以警告。
3、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公告,陜西證監局對公司出具警示函,主要原因是未能及時披露韓城市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募集資金使用違規問題和未履行重大事項勤勉盡責義務。
4、根據株洲循環經濟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6日披露的公告,公司因為“違反募集資金用途的約定”、“政府債務轉增資本公積事項未及時披露”和“發行備案材料信息披露準確性和完整性不足”等問題,被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于2021年11月22日出具監管警示函(上證債監[2021]46號)。
5、根據中國銀行間市市場交易商協會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信息,雅安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因未及時披露“19雅安MTN001”、19雅安MTN002”募集資金用途變更、未及時披露對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的修訂,被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處分措施包括對公司的誡勉談話、全面深入的整改以及對高管的誡勉談話。
6、根據中國銀行間市市場交易商協會2021年10月14日披露的信息,成都新開元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因在“20新開元PPN001”和“20新開元PPN002”中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募集資金,被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處分措施包括對公司的誡勉談話、全面深入的整改以及對高管的誡勉談話。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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