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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債券民工在路上
來源:債券民工(ID:bondworker)
最近信用評級行業真的是監管規則不斷更新。2021年8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關于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就在今天,人民銀行發文,試點取消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環節的信用評級要求。
事實上,這不是監管第一次發文取消債券發行的評級要求。證監會、交易商協會在此之前已經發布過類似的制度:
1、新《證券法》修訂實施之后,證監會于2021年2月26日相應修訂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取消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信用評級的強制性規定。
2、2021年2月26日,證監會修訂發布《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辦法》,主要內容是信用評級行業由行政許可制變更為備案管理制、取消強制評級等。
3、2021年3月26日,交易商協會發布《關于實施債務融資工具取消強制評級有關安排的通知》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注冊發行業務問答(第9期)| 取消強制評級》,明確“申報環節,不強制要求企業提供債務融資工具信用評級報告及跟蹤評級安排作為申報材料要件”,“發行環節,取消債項評級報告強制披露要求,保留企業主體評級報告披露要求”。
雖然投資者在進行債券投資時,一般都會要求提供評級報告,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在新的評級業務監管規范之下,信用評級行業面臨的市場存在一定程度的縮小。而且新的評級業務監管規范對于信用評級機構也提出了更高的監管要求。
信用評級行業迎來強監管、新競爭、新監管規范,這些新的變化使得整個行業的發展必然會迎來新的格局,信用評級機構也將會迎來更大的挑戰。信用評級行業與信用債券行業是共生關系,規范有序發展才會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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