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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曉懌
來源:楊老師的基建課堂(ID:msyangteacher)
近日,市場上出現傳言,稱交易所將城投按地區劃分為紅色、黃色、綠色三檔。其中,紅色區域暫停城投債的發行,黃色區域的發行也將受限。
這一消息很快傳遍了市場,給本已焦慮的市場帶去了恐慌。但從各方面來看,這一傳言完全違背了監管對于城投債的定位與區域金融的安全。
如今的城投融資市場,應當正是“開明渠、堵暗道”化解隱性債務風險的時機,怎能限制前門、讓城投重回非標融資的時代呢?
自“去杠桿”與金融監管開啟以來,降低風險、健全市場機制一直是城投債的主要發展方向。對應的,政府部門紛紛開始鼓勵地方城投進行資源整合以及市場化轉型;通過增強主體資信促使城投進行公開融資,既降低債務成本,又能夠逐漸化解潛在的債務風險。
自2020年以來,這一思路始終被堅定的貫徹。隨著信托、融資租賃的行業整治,大量城投的非標債務開始逐漸轉為標準化債務;各類區縣級城投主體也在資源整合后逐漸登上市場舞臺。同時,國家發改委也發文鼓勵縣級城投發行新型城鎮化專項企業債券,鼓勵城投們進一步加大直接融資的比重。
因此,從改革的根本思路上來看,直接融資行為是被鼓勵的、也是主要的發展方向,沒有必要也不能被強行人為限制。在剛性的資金需求下,限制有融資能力的城投發行債券,無疑會讓城投們被迫重走非標融資的老路。這既不符合改革的需求,也人為增大了潛在的區域性金融風險,顯然不會是監管想要看到的結果。
隱債界限模糊,不一刀切
盡管消息真假難辨,但如此迅速的傳播速度,無疑說明有一定的市場基礎,也說明當前市場對于政府隱性債務的高度關注,也認為隱性債務的認定與化解對城投債會有很大的影響。
但是,政府隱性債務的概念實際上是相當模糊的,其規模會隨著認定標準的變化出現很大的差異。就當前政府與城投的關系、以及被認定為隱性債務部分的處理方式來看,實際上對城投的影響也是相當有限:
一是城投債本身的性質沒有出現變化,有沒有納入隱性債務不會改變地方債務與城投債的關系;
二是被認定為隱債的部分將通過銀行進行債務置換,其債務期限與成本有所改善,但債務的權屬關系也沒有出現變化;
三是新上的市場化運作項目,在滿足了合規性要求后不產生隱債的嫌疑,但其投向仍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城投債的邏輯也并沒有變化。
因此,盡管財政部從風險管控的角度出發,對地方隱性債務高度關注,但主要在于解決地方財政對隱性風險,既不會搞一刀切,也沒有對城投債的本質產生影響。一些城投主體可能因為有較大規模的隱債受到財政的關注,可能會有一些短期的風險排查與整改,但并不會持續限制城投的市場化行為。
市場化債務,由市場解決
城投債的本質是市場化的債務,也是許多市場化運作的城投主要的募資方式之一。在市場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市場的仍然歸屬市場,監管可以調節干預,但并不會出現過多、幅度過大的限制。
要從根本上解決地方債務的風險與隱患,其焦點應當在地方財政、在地方投資,城投債只是地方債的果,從管理城投債來解決風險,是本末倒置。
年底了,市場傳言從不會少,敬請理性看待。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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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城投債發行大改革?開明渠正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