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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澤執團隊
當前,我國很多民營企業正在面臨因現金流持續不足而導致的資金鏈斷裂問題,其中應收賬款回款難是導致民營企業現金流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對于長期難以收回的應收賬款,訴諸法律救濟是多數民營企業不得不嘗試的一個回款途徑。
然而司法判決并不能確保民營企業一定能實現回款,因為判決生效后債務人無能力履行或逃避履行償付義務的現象非常普遍,這就是所謂的“執行難”。在“執行難”的背景下,執行法律服務在一定范圍內可以幫助民營企業解決回款難題。
一、民營企業普遍存在的現金流問題及回款困境
在我國的國民經濟中,民營企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貢獻稅收、進行科技創新以及提供就業崗位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但近年來,特別是疫情之后,我國民營企業面臨著諸多經營壓力。其中現金流問題是多數民營企業普遍面臨的最棘手問題之一。因為現金流持續不足而導致的資金鏈斷裂,是民營企業破產的最常見原因。
民營企業現金流不足的問題由多方面原因造成,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應收賬款回款難。應收賬款回款難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賬期延長,二是回款比例降低。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黃益平在其文章《關注中小企業的現金流風險》稱“有調查發現,疫情期間中小企業應收賬款的平均賬期由原來的30天變為90天。”
3倍的賬期勢必會對中小民營企業帶來巨大的現金流危機。目前疫情雖然已經結束,但各行各業的恢復需要時間,民營企業的現金流壓力依然在持續。
二、民營企業通過法律途徑回款任重而道遠
對于民營企業而言,真正的回款難題是嘗試了協商、公關、催收等途徑后依然回款無望。對于這部分款項,企業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從起訴開始,民營企業就算敲開了通過法律途徑回款的程序大門。然而這條路徑能否抵達“回款”的彼岸?亦或是需要經過多少環節才能回款?這些都是未知數。
因為即便勝訴,債務人依然有可能因為無能力支付或者無意愿支付而拒不履行判定的付款義務。此時企業需要通過申請強制執行而進入執行程序。
根據Alpha平臺收錄的案例數據,民事一審案例共76419334件,執行案例共19877766件(截至2023年6月5日)。粗略計算,約26%的民事案件因債務人未履行生效判決判定的義務而進入執行程序。
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會依職權對被執行人進行“四查”,如果查到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財產數額足夠覆蓋該筆糾紛金額,那么皆大歡喜,債權人的回款之路到此結束。
但實際上,很多債權人并沒有那么幸運。一種很常見的情況是,法院通過“四查”,并未查到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財產數額不能覆蓋該筆糾紛金額。在這種情況下,法院通常會作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裁定。
在上文提到的19877766件執行案例中,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案例共7328293件。即36.87%的執行案件因未查到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而被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終本裁定作出后,除了特定周期的例行查詢外,法院一般不會再對該案進行密集查詢。此時債權人需要依靠自身力量去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然后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由此可見,民營企業即便選擇司法救濟,其回款路徑依然任重而道遠。執行難,不僅僅是法律領域的一個典型問題,更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
但即便如此,通過執行回款也是多數債權人不可繞開的的一個必選項。因為執行能夠為生效判決保駕護航,也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如果通過強制執行都無法回款,那么其他路徑的回款希望就更加渺茫。
三、執行法律服務如何幫助民營企業解決執行回款難題?
相比國企,民營企業的法律事務團隊相對不健全,風控意識及風控能力普遍不足,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能力較為欠缺。
也因此,民營企業在執行進程中更加被動,更加依賴法院幫其查找財產線索。而法院一旦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多數民營企業便會無所適從,甚至對執行回款也不再抱有任何希望。
對于執行回款,多數民營企業存在這樣一個認知誤區:認為法院未查到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或者案件已經終本,就證明被執行人已無財產可供執行。
這一認知誤區使很多企業放棄了更加全面地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努力,從而錯失了本可以足額回款的機會。
事實上,法院查找財產線索是有范圍限制的。
在全國各層級法院案多人少的辦案壓力下,法院的查詢范圍不可能窮盡所有類型的財產線索,再加之有些類型的財產線索需要進行甄別和調查,因此法院查找財產線索的范圍一般以“四查”為限。
“四查”是指查詢被執行人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股權這四類常規財產線索。顯而易見,被執行人的實際財產線索范圍要遠大于“四查”范圍。
因此,在執行程序中,特別是案件終本后,僅僅依靠法院查找財產線索是遠遠不夠的。企業自身需要窮盡各種方式,全面查找被執行人各種類型的財產線索。
然而,查找到有效的財產線索,并不是執行的終點,而是起點。后續,還有一系列的問題需要企業處理。比如,與執行法官溝通執行措施、調查取證、跟蹤執行文書、應對執行爭議、進行和解談判......
而這一系列的工作專業性很強,多數民營企業自身沒有能力做到,但卻可以借助專業執行法律服務的力量來解決這一矛盾。
執行法律服務是近幾年從民事法律服務中細分出來的專業法律服務領域。
執行法律服務聚焦強制執行階段,通過全面挖掘被執行人各種類型的財產線索、制定執行策略與實施方案、配合法院落實、跟蹤各項執行措施,解決執行中不同階段的疑難問題等工作來為債權人提供一站式執行法律服務。
在我國數量龐大的終本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的被執行人的確已無履行能力。但還有一部分案件,被執行人是有履行能力的,只不過其財產線索是在法院四查范圍之外,或者是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一些法律上的疑難問題,導致債權人遲遲無法執行到位。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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