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干貨,請關注資產界研究中心
2019年7月5日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153號文《關于加強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算是正式將地方AMC納入銀保監會的監管范圍內,也反映了兩個現實:地方AMC做通道,金融機構“虛假”出表。
為什么要不良出表
從銀保監公布的數據來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整體在2%以內。無論與歷史相比還是海外同業相比,都不是一個很高的數據。從監管角度,也沒有突破《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的要求,不良資產率不應高于4%,不良貸款率不應高于5%。
但商業銀行處置不良依然很迫切,甚至不惜采用通道“虛假出表”,可能因為:
1、實際不良貸款要比對外公開的數據嚴重很多,且關注類持續向下遷徙; 2、不良率可能對銀行的流動性、經營聲譽等有影響,進而影響儲蓄業務、發債等融資業務等等; 3、不良率觸發其他指標的連鎖反應,包括撥備覆蓋率跌破紅線,進一步影響撥備計提水平,甚至導致利潤負增長; ……
出表沒有特殊指代,通道也無貶義解讀。實際上,不良資產的處置手段中,打包轉讓、證券化、核銷以及其他形式的轉讓,都可以說是出表;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轉讓渠道都可以稱為“通道”,按批轉辦法公開招標、通過交易機構掛牌交易也是。
銀行向AMC轉讓資產,以AMC作為處置不良的通道,有著非常充分的依據。2012年1月18日,財政部、中國銀監會印發的《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財金〔2012〕6號)(以下稱“批轉辦法”)為AMC提供合法通道提供了依據,金融機構可對不良資產進行組包,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
但出表有虛假出表與真實出表之分,資產轉讓過程中是否真實定價與風險承擔是否真實轉移,是否是“時間換空間”。監管的核心是“真實性”,真實的對價、真實的賣斷。不良資產“虛假出表”掩蓋了銀行貸款資產的真實價值和風險水平,虛增利潤,粉飾了銀行報表,可能導致國家對當前的金融風險估計不足。
銀行通過AMC出表的簡史
2015年前后 四大做通道
回顧過去7年不良資產的爆發過程,2015年也是重要一個節點。一方面市場交易低迷,批轉市場真實賣斷價格是這幾年的價格最低點,另一方面是交易增量最猛烈的一年,批轉市場規模幾乎翻番。也是在2015年,瑞華國銀、信恩潤實、中銀信達、長融金諾等幾家平臺公司成立,出現在中國不良資產處置的歷史舞臺。
瑞華國銀,股東為華融匯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華融資產子公司)和工銀國際(天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工行曾孫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51%和49%。 信恩潤實,股東分別為中潤經濟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信達資產子公司)和農銀前海(深圳)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農行玄孫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51%和49%。 中銀信達,股東為中銀投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孫公司和信達的子公司中潤經濟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85%和15%。 長融金諾,股東為長城國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諾德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66%和34%。 還有中信、浦發、興業等銀行的浦銀安盛平臺,招商銀行的招商局子(孫)公司平臺。
必須說明,上述平臺公司的交易并不都是“虛假”出表,其中既有采用正常轉讓流程、真實賣斷,而后反委托的模式,當然也有合規流程掩護下定向通過AMC“假”出表到平臺公司。這段時間,工農中建交再加上幾家大股份制銀行,通過四大AMC以平臺公司出表資產“萬億”規模,堪比1999年之后“政策性”劃撥規模。這也是2017年至今,交易所、交易中心出現了銀行主導的“平臺包”的二次轉讓。
2016年56號文之后 地方AMC接力
2016年3月17日,銀監會辦公廳發布了《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規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收購業務的通知》(下稱“56號文”),明確指出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要規范開展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收購業務,不得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通道。
56號文發布之后,五大國有銀行及數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通過四大資產大規模出表的歷史至此終結,但其出表規模、“行”“司”緊密配合、集中程度都在中國不良資產處置歷史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大銀行、四大資產退出“江湖”之后,地方AMC接過了不良資產虛假出表的接力棒、城商行、農商行成為虛假出表的主力軍、各種創新模式與交易結構層出不窮。2016年以來這幾年,地方AMC理論上不屬于“金融”機構,也不在銀保監(銀監會)的監管視野之內;而地方法人的城商行、農商行更是地方關系錯綜復雜,監管難度與政策執行力度都要受地方經濟的需求制約。由此,對于大部分不具備成熟團隊、資金實力的地方AMC來說,為金融機構提供“通道”解決了基本的吃飯問題。
2019年153號文 地方AMC被監管
2019年7月5日,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強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9〕153號)要求,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處置的不良資產應當符合真實、有效等條件,通過評估或估值程序進行市場公允定價,實現資產和風險的真實、完全轉移。同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正確引導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回歸本源、專注主業、脫虛向實,促進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向不良資產收購處置專營化發展。
自2013年到2019年,銀行通過資產管理公司出表不良資產的“通道”經歷了“四大AMC-56號文-地方AMC-153號文”的過程。
“虛假”出表的持續需求
56號文終結了四大資產與大銀行的不良資產“虛假”出表。鑒于現實經濟情況與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真實水平,再加上市場繞開監管所謂的“創新”,〔2019〕153號文可能并不能終結地方AMC的通道業務、改變某些銀行的資產“虛假”出表需求。2012年新一波不良資產爆發以來,不良資產的出表,AMC從來都不是唯一的通道,更不是最后的通道。
今年7月4日,中國銀保監會副主席周亮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兩年來,累計處置不良貸款超過4萬億元,當前銀行業不良貸款率穩定在2%左右,撥備覆蓋率超過175%。
有專業人士認為,當前銀行業不良率要比官方口徑的2%要高得多。自今年5月24日包商銀行被央行、銀保監會接管后,市場一直對中小銀行流動性表示擔憂,不良率大幅攀升、撥備率一度觸及監管紅線已經成為各家銀行亟待解決的問題。截至目前,尚有8家銀行未披露2018年年報數據。
中小銀行不良率高企的問題并沒有得到充分的暴露,甚至需要一些特殊事件爆發才能讓市場窺得蛛絲馬跡。比如,山西侯馬農商行、河南修武農商行等因更換領導,才披露不良貸款率超過20%;再如云南富滇銀行與某民企要貸款先背10億不良;以及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向1493個空殼企業授信775億元騰挪化解不良貸款等等。
隨著監管要求逾期90天納入不良,鼓勵逾期60天以上納入,中小銀行應對監管指標的壓力進一步加大,大型銀行由于其不良水平較低、風險管理能力較強,壓力較小。近日,農行宣布已將逾期20天以上的公司類貸款全部納入不良,大大超出了監管要求,可以說是史上最嚴不良口徑。
對于城商行、農商行等小型放款機構來說,要面對財務資源不足或者說損失不起等難題參考《中小型機構處置不良的六大難點》,是這些機構處置不良資產的巨大障礙。虛假出表或許還可以期待時間換空間,而真實處置,則不死也得脫層皮。
誠如標題,沒有永遠的通道,只有持續的不良資產出表需求。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題圖來自 Pexels,基于 CC0 協議
版權說明: 感謝每一位作者的辛苦創作與付出,“資產界”均已備注文章作者及來源。本網轉載目的在于更好地服務 讀者、傳遞行業信息。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發送消息至 “資產界(npazone)”公眾號后,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