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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文忠
來源:中國破產法論壇(ID:bjbankruptcy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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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20日,第二屆MAX價值云峰會在云端開播。本屆云峰會由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產法學會、浙江省法學會破產法學研究會共同主辦,浙江省破產管理人協會承辦,旨在助力營商環境優化,暢通國內大循環,促進破產案件辦理信息化升級。
本屆云峰會由徐陽光教授擔任總策劃和總導演,視頻訪談涵蓋全國30多個城市170多位行業代表的精彩分享,視頻播放總時長約13個小時,分三天播放,按照三大篇章行進:現實篇主題為“‘辦理破產’數字化創新與價值最大化探討”;探索篇主題為“個人破產探索+(預)重整實踐+房企破產案例分享”;未來篇主題為“破產審判數字化與營商環境法治化之路”。
本屆云峰會通過新浪微博、百度直播、網易新聞等多平臺直播,全網2000萬+的觀看人次,突破時空限制,給法學界帶來了一場精神盛宴。為了更好地傳播本次云峰會的研討成果,主辦方授權中國破產法論壇微信公眾號陸續推出每位嘉賓的視頻演講和文字內容。
今天為您推送的是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執行總裁高文忠的發言視頻和文字實錄。特此說明并致謝!
破產評估工作的重點與難點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執行總裁 高文忠
從原則上來講,常規性評估和重整、破產清算中的評估之間沒有太大的差別,但是,具體操作起來還是有很多的不同之處。
第一,破產評估需要企業的高度配合。破產企業往往資不抵債,有的企業甚至停產了,甚至我們去到一些公司、工廠的時候根本找不到人,因此給整個評估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第二,難以取得全面的評估資料。在企業的資料方面,企業不配合或者是無法配合,導致無法像常規的項目那樣能夠取得全面的評估材料,進而使得企業權屬的確認以及資產范圍的界定成為很大的問題。
第三,難以確認資產權屬。對于企業的有些資產,根本無法確認是誰的資產。不僅是民營企業,對于國有企業而言,開始申報的時候,企業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資產。
第四,在評估方法上有所不同。我們資產評估的方法主要是三種:資產基礎法、收益法以及市場法。在辦理破產重整案件的過程中需要同時運用以上三種方法。比如,在上市公司破產案中,我們需要進行三方面的評估,首先,我們要做一個企業的市場價值評估,然后根據市場價值再確定企業的清算價值,然后根據企業債權的申報情況,我們再進行償債能力分析。過去常規的破產項目都是出具這三個報告或者是兩個報告,在有的案件中對于抵押物情況還會單獨出具一個報告。
第五,破產評估周期長、耗費精力大。企業破產原因各不相同,需要溝通協調問題的很多,周期還特別長,需要在現場耗費的精力特別大。
第六,企業破產是一個手段,重整才是真正的目的。如何在符合方案的條件,符合政策法規,符合國家法律以及我們評估準則的基礎上,更能適應評估方案的要求,這是一個擺在評估機構面前的很重要的問題。(End)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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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中國破產法論壇”投稿資產界,并經資產界編輯發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