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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信三公子
來源:政信三公子(ID:whatever201812)
大家好!我是三公子。
爆料之前,先來談兩個基礎邏輯,以便于知其然和其所以然。
疫情幫城投公司遮擋了羞處,拖延了時間,創造出空間。隨著1萬億特別國債下來,隨著中小微企業貸款持續加碼,城投的處境變得柳暗花明。讓我們復盤一下其中的邏輯:
邏輯一:別說話,給錢。不給錢,死給你看。這不就熬到財爸給錢了嗎?
邏輯二:中小微企業信用差,銀行不認。為完成指標,需要城投公司擔保。借來錢,三七或五五分賬。
疫情救了城投。因為城投本來就是地方財政加杠桿的工具。現在財政重新加杠桿,杠桿自然會變相加到城投身上。
但是疫情,卻把民營里面的牛鬼蛇神都暴露了。個人認為,信托產品的銷售里,有3條鐵規不能逾越,分別是:
其一,不能宣傳剛兌,變相剛兌預期也不可以。
凡是宣傳“剛兌”和“類剛兌”,都是在以時間換空間,苦苦捂著馬桶蓋。一但掀開蓋子,絕對惡臭和精彩。
其二,不能搞資金池產品,底層資產要獨立運作,足夠清晰。
能一一對應就不要混同,混同了就存在有好有壞的情況。而投資人并不知道,是一顆老鼠屎混進了一鍋湯,還是一粒米混進了一鍋老鼠屎。
其三,不能顯著高收益,事出反常必有妖。
大家獲取資產的渠道都差不多,市場也公開透明。你可能某一單業務拿到的成本比別家高,但是不可能每一單業務都比別家高。凡是給出的收益普遍高于同業的,投資人心里都要打個問號。
都寫到這里了,相信不用說,睿智的讀者朋友們都已經輕撫下巴,笑而不語了。知道的心照不宣,不知道的不要私聊問我,問了也不會說。
其實大家早就有心理預期,只不過沒想到來得這么快。疫情就是面照妖鏡,誰能想得到呢!
雖然不能說名字,但是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貼一份安徽證監局在2020年2月份對華信國際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供您類比參考吧。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1號
其一,華信國際虛構保理業務,虛增2016年度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分別為26,899,895.22元、19,357,740.79元,虛增2017年度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分別為107,963,443.91元、68,687,926.51元。
華信國際通過關聯方黃某國際貿易(鄭州)有限公司、日照興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某北方(廈門)油品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作為上游供應商與鹽城市某豐港成品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城某豐)、洛陽某游發展集團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陽某發)、江蘇科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某電子)等三家公司簽訂銷售協議,同時,華信國際控股股東上海華信及其關聯方等作為上述三家公司的下游客戶簽訂購買協議。
上下游所有銷售合同、出入庫單據、簽收單等均由華信方提供,鹽城某豐、洛陽某發、科某電子等三家公司只負責簽字蓋章。華信國際關聯方把對鹽城某豐、洛陽某發、科某電子等公司的應收賬款向華信國際子公司上海華信集團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信保理)進行應收賬款保理后,上海華信等下游客戶在保理期限到期后轉款給上述三家公司,三家公司收到資金后隨即轉給華信保理,保理業務閉合。
上述交易不涉及貨物實際交割,不具有商業實質,構成虛假交易。
其二,華信國際虛構原油轉口貿易業務,虛增2016年度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分別為7,661,712,353.74元、162,466,672.31元,虛增2017年度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分別為7,168,753,427.44元、170,163,281.86元。
華信國際控股股東上海華信與冀某能源集團國際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冀某國際)、淮某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淮某國際)、廣某投資集團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某國際)等三家公司簽訂原油買賣委托協議,合同指定華信國際子公司華信天然氣(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信天然氣)作為三家公司的上游供應商,同時安排香港昆某海洋開發有限公司、香港申某能源有限公司等多家注冊在香港地區的公司作為上述三家公司的下游客戶,合同約定上海華信為上述交易承擔擔保責任。上下游所有銷售合同、單據等均由華信方提供,冀某國際、淮某國際、廣某國際等三家公司只負責簽字蓋章。上下游合同同時簽訂,走款資金由華信方統一安排,三家公司收到下游貨款后立即支付上游華信天然氣貨款。
上述交易不涉及貨物實際交割,不具有商業實質,構成虛假交易。
什么樣的救火員才是好的救火員?
行業下行周期,火苗多的是,可控就可以當做不存在。等哪天火勢蔓延,兜不住了,救火員就算心里不愿意,也只能跑來搶險救火。畢竟,群眾(投資人)都看到了,自己總不能再裝瞎吧。
短短1年間,真是跌宕起伏。
是誰在耳邊,說:愛我永不變。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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