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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聯合金科
來源:聯合金科(ID:lhjk_fintech)
“不良資產處置是對不良資產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一種活動。”
這一概念中有兩個關鍵點:
第一,價值變現;
第二,價值提升。
根據處置方式的不同,我們將十八種處置方式歸納為三大類:
第一,談判類。包括催收、盡調、談判、訪談、轉讓、評估拍賣。
第二,盤活類。包括債務重組、債轉股、投融資、以物抵債、并購重組以及證券化。
第三,訴訟類。包括公證仲裁、實現擔保物權、撤銷權、刺破公司面紗、強制清算以及破產重組。
談判類
針對部分不良資產(尤其是損失類的),不一定非要通過起訴實現回款。有些資產包涉及100多戶甚至300多戶,若每戶都起訴一方面會造成法院的案件積壓,另一方面也會影響清收回款的速度。催收時心態要堅定,畢竟手握債權的我們是合法債權人。
很多人可能會問,為什么把盡調放在這個階段?關于該點,我想引用業內盛傳的“項目不止,盡調不息”理念。只要項目不停止,盡調就不會終結。購包前的盡調是對項目判斷提供價值參考;而購包后的盡調則能給價值變現提供重要的依據。眾所周知,債務人的許多信息都是通過持續盡調而獲得的,盡調實際上是一個實現信息對稱的過程。一方面,債務人或者擔保人不想讓債權人獲取有關他們的信息;另一方面,債權人又想不斷了解更多信息,掌握更多情況,最終將其資產變現。這實際上是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是天然的矛盾。
雖然談判和訴訟一樣,都是處置手段,然而訴訟相當于戰爭,其結果毫無疑問肯定是兩敗俱傷。如果通過談判達成雙方的妥協,這才能稱得上是真正互贏的方式。談判也如盡調一般,有其獨到的適用理念:“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誘之以利,脅之以戰”。坦率而言,前兩句在實踐中對最終的清收回款而言作用有限,因為你的情與理不會被債務人輕易接受;后兩句(尤其脅之以戰)在實踐中往往能起到很好的效果。當然,脅之以戰并非真刀真槍的戰爭,而是指《孫子兵法》所倡導的“不戰而屈人之兵,實為上上策”的理念。
此處的上門訪談,強調的是你跟債務人(包括債務人的關聯人、關聯企業)一定要有接觸,其實是訪談的一種方式。您還可以通過該種方式和債務人有矛盾的人或競爭對手進行接觸,根據我們的實務經驗,此種方式往往能產生好多意想不到的結果。
作為購包方,業界的理念是:“亮點企業找風險,普通企業找機會”;那么作為出讓方,通過反向思維,您的工作重點就是如何推送亮點企業,適度披露相關風險,以吸引更多潛在的投資方。
對不良資產進行評估然后拍賣也是一種常見的不良資產處置方式,由于采取公開拍賣方式處置不良債權不僅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的處置原則,而且有利于在競價中提高不良債權的成交價格,從而實現較高的回報率。
盤活類
債務重組其實就是您作為債權人對債務金額進行減免,同時約定新的還款(多數情況是分期還款)期限,以達到快速變現之結果。在重組過程中,不光要與現有債務人、擔保人或者抵押人進行重組,而且還要引入新的債務人。
債轉股方式雖然比較流行,也是目前這波不良資產用的方法,但真正使用該方法的還是銀行或資產管理公司。這種方法主要適用于次級和可疑類不良債權,損失類的債權其實很少能夠用到。
投融資這種手段,實際上是引入兩種人,第一種,引入債務人;第二種,引入投資人(財務投資人或者戰略投資人)。其實就是通過引入這兩種人將不良資產盤活,由此債權人、債務人、投資人都可以從中獲益。
由于不良資產涉及房地產的非常多,因此通過以物抵債方式對不良資產進行處置非常常見。在以物抵債中,關鍵節點一定要能占有,不占有也要控制收益權,什么都控制不了,那就沒有做的必要了。
并購重組比較適合大標的不良資產、單戶或者關聯戶不良資產以及成長性很好的企業。這類不良資產剛由關注類往下走,這時候做并購重組非常好。啟動并購重組方案前提是看到企業的某些亮點(一些表外資源,特殊資質、特殊渠道,特殊資源等),這時候并購重組效果極其有用。
證券化目前是不良資產行業里非常流行的一種手段。我接觸過內循環、小規模的證券化,自己收購資產包,然后在自己平臺上做。但作為民營投資者,一方面很難對資產包價值進行估值,另一方面,即使有估值市場認可度也不高,故民營投資者的增信在證券化中成為一個難題。
訴訟類
在適當的時候運用公證和仲裁,您將會取得事半功倍的處置效果。當有債務人加入,談判差不多的時候,公證是一個法寶。此外,仲裁也是一個法寶。這樣可以減輕當事人的訴累。
實現擔保物權是修改后民訴法的一個重要程序。按照該規定,法院必須在立案之后一個月內出裁定。換句話說,如果我是抵押權人,我直接可以要求法院依法裁定變賣該擔保物。
撤銷權也是新賦予債權人一個重要的武器。大多損失類不良資產,債務人為了逃避債務,會采取一些盾牌來阻擋債權的實現。舉例說明,債務人將其名下房產低價或無償轉給別的公司,此時您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對其低價轉讓行為申請法院予以撤銷。
所謂刺破面紗,就是指刺破債務企業的面紗,直接追究其開辦人(股東)的責任。實務當中大多數債務企業或者被吊銷、被注銷,或者是開業狀態的僵尸企業、空殼企業。如果沒有清算,就可以追究其股東責任。
上述十八種方式并不能涵蓋所有的處置手段,很多人都想要掌握不良資產的終極大法。然而,根據我們這幾年的處置經驗,處置環節的確勢如流水,并無定勢,往往需要通過多途徑、多方法才能解決。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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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不良資產處置之十八般武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