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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其中
來源:財經五月花(ID:Caijing-MayFlower)
—摘 要—
包商銀行風險處置作為攻堅戰的關鍵一役,目前已經接近尾聲。其處置對個人和機構債權的保障程度是合適的,與國際上同類型機構風險處置時的債權保障程度相比,處于相對較高水平
2020年是黨的十九大確定的三大攻堅戰的收官之年,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三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成就”。包商銀行風險處置作為攻堅戰的關鍵一役,目前已經接近尾聲,各界都很關注。回過頭來看,包商銀行的處置是成功的經典案例。成功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嚴肅市場紀律,防范系統性風險
包商銀行風險由來已久,“明天系”持有包商銀行89%的股權,通過違規關聯交易等方式,占用包商銀行資金高達1560億元,均已形成逾期,難以歸還。同時,該行還存在無序發展同業業務、內部管理混亂、數據造假等諸多問題。相關風險無法繼續掩蓋,接管勢在必行,而且越早越好。如果包商銀行風險被動爆發,處置的成本和代價將會更大,對金融和社會穩定的沖擊也將更大。
2019年5月24日接管當日,包商銀行的個人客戶466.77萬戶,企業及同業機構客戶6.36萬戶,企業客戶與交易對手遍布全國各地,一旦債務無法及時兌付,極易引發銀行擠兌、金融市場波動等連鎖反應。面對包商銀行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金融風險,金融管理部門經過深入研究論證,決定由存款保險基金吸收損失、人民銀行提供流動性支持,先行對個人存款和絕大多數機構債權予以保障。同時,為嚴肅市場紀律、逐步打破剛性兌付,兼顧市場主體可承受性,對大額機構債權提供了75%到90%的保障。
總體來看,本次對個人和機構債權的保障程度是合適的,與國際上同類型機構風險處置時的債權保障程度相比,處于相對較高水平。接管后,包商銀行個人儲蓄客戶存款基本穩定,各項業務正常經營,沒有發生銀行擠兌、集中提前支取等行為,實現了對包商銀行風險的精準拆彈,維護了穩定大局。
二、始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處置原則
包商銀行的風險處置沒有走行政性清理的老路,而是始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接管后為摸清包商銀行“家底”,接管組以市場化方式聘請中介機構,對包商銀行實施清產核資,印證了包商銀行嚴重資不抵債的事實。據了解,接管組、相關部門最初也希望引入戰略投資者,在政府部門不提供公共資金分擔損失的前提下,僅通過收購股權溢價款,抵補包商銀行的資不抵債缺口。但由于包商銀行的損失缺口巨大,在公共資金承擔損失缺口之前,沒有戰略投資者愿意參與包商銀行重組。
最終,金融管理部門實質上采取了“收購承接+破產清算”的方式處置包商銀行風險,這一處置方式符國際經驗,符合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框架。
具體而言,一方面,新設蒙商銀行、聯合徽商銀行,承接包商銀行的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確保基本金融服務不中斷,儲戶及大多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存款保險基金發揮了風險處置平臺的重要作用,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授權,通過取之于市場、用之于市場的資金籌集方式向兩家銀行提供資金支持并承擔損失,促成收購承接。蒙商銀行已于2020年4月30日成立并開業,目前運營平穩。
另一方面,鑒于包商銀行嚴重資不抵債,相關部門根據《企業破產法》,堅定推動包商銀行破產清算。2020年11月23日,北京市一中院已經正式受理包商銀行破產申請,后續工作正依法有序推進。
整個包商銀行接管過程嚴格依據法律法規,按照市場化原則推進。通過對問題銀行嚴格市場退出,有助于糾正部分金融機構盲目擴張、粗放經營的傾向,嚴肅了市場紀律,為重塑金融業態奠定了基礎。
三、始終貫徹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
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始終貫徹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在保護絕大多數普通群眾利益的同時,也讓問題機構的股東和不審慎經營者依法承擔了應有的代價。
最大限度保護廣大儲戶、債權人合法利益。不僅按照《存款保險條例》,對存款人給予充分保障,并在此基礎上,采用存款保險基金出資和央行提供流動性支持的方式進行收購承接,給予追加保障,沒有動用國家財政資金。最終絕大部分個人儲蓄存款、多數企業和同業機構本息得到充分保障。
打破剛性兌付,堅決防范道德風險。頂住壓力,強調嚴肅市場紀律、打破剛性兌付,推動原有股東和大額債權人依法承擔相應的損失。2020年11月13日,65億元二級資本債全部依法減記。2020年11月23日,包商銀行正式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原有股東權益將依法全部清零,防范了道德風險。同時,按照市場化原則,將包商銀行四家區外分行打包出售,承接包商銀行資產、負債的新設的蒙商銀行回歸內蒙,不再跨區經營。
堅決懲治金融風險背后的失職瀆職、違法犯罪和腐敗行為,最大限度追贓挽損。接管組及時將風險處置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違紀問題移交有關部門,嚴格追責問責,最大限度追贓挽損、減少國家損失,形成強大震懾。目前包商銀行原董事長、監事長、行長及業務部門負責人等30余人及相關監管部門涉及人員已被采取強制措施。追贓挽損取得積極進展,減少了公共資金的損失。
總體看,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在中國金融改革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的總體部署,克服包商銀行既有風險高、打破剛性兌付阻力大的困難,實現了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和防范道德風險的平衡,以最小的成本保護了人民的利益、維護了金融穩定。處置的方式、方法、成效受到了金融市場廣泛認可,和相關國際組織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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