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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流財經
2020年是P2P發展的第14個年頭,也是P2P監管的收官之年。已經開展4年有余的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面臨收尾。最新數據顯示,截止到2020年8月底,官方確認全國正常運營P2P網貸平臺僅剩15家。
行業發展至今,投資人對P2P的認識和用戶教育仍然滯后于行業發展,投資人需要厘清的概念有哪些?現存用戶最關心的問題又有哪些?記者調研情況如下。
什么是信息中介?信息中介≠信用中介
本應為信息中介的P2P被部分投資人誤解為信用中介
我國融資結構一直以銀行為主,這導致國內投資者十分注重保本保收益,自2006年誕生以來,服務小微和個人的P2P快速發展,直到2016年,相關監管文件明確P2P平臺信息中介的性質。加之早期部分P2P平臺競爭激烈,紛紛用提供擔保來吸引客戶,市場及行業向好,眾多投資人產生了信用幻覺,誤以為P2P等于穩賺不賠的高收益理財。
信息中介意味著什么?
根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貸平臺是指遵照“法治化、市場化、信息中介化”的原則,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相關業務,以互聯網為渠道,“為出借人與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貸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別篩選、網上發布,以及資信評估、借貸撮合、融資咨詢等相關服務”。這意味著,網貸平臺絕不能吸納資金從中獲益,若平臺承諾為用戶進行兌付,則違規。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2016年8月17日發布
其實,大部分用戶對“中介”一詞并不陌生,只是放到金融市場場景下,受上述原因影響產生了誤解。我們把“中介”放到房產市場為例,購房用戶與出賣房租的業主簽訂合同,房屋中介提供房源信息和撮合服務,業主提供房屋交付。同樣的,用戶通過網絡借貸平臺找到借款人信息,與借款人簽訂合同,向借款人出借。平臺作為信息中介,參與的只是撮合。
平臺反復向用戶公開強調平臺信息中介定位
到期了怎么辦?封閉到期≠借款到期
近期,“債轉”這一金融詞匯在P2P用戶群中被反復提及,一時成為討論的話題。用戶是否真正了解何為“債轉”?它的意義又在何處?記者帶著這些問題,溝通了某P2P平臺相關業務負責人了解情況。
何為封閉到期?
網貸產品的封閉期是指出借人通過網貸平臺向借款標的出借資金后的一段固定期間,封閉期內出借人不得申請轉讓其持有的債權。
何為借款到期?
網貸產品的借款期限是指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協議期限。借款到期的依據是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合同日期,而非封閉期到期。
借款到期怎么辦?
1、 到期回款——平臺嚴把風控,保障出借人權益
依據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協議,期限到期出借人即有權收回出借款。此外,現存頭部網貸平臺在風控把關上做了一系列努力,確保出借人利益。例如,玖富普惠提供借貸撮合服務時,提供了以下風控保障:
接入征信系統
平臺交易數據接入國家應急中心系統實時監測。借款人信用信息已對接征信機構,借款人一旦惡意逾期還款,其信用受損,金融活動受限,后期隨著征信系統不斷完善,惡意逾期借款人可能被限制乘高鐵、飛機,甚至影響子女上學。
CFCA認證 引入仲裁
電子簽章經過CFCA(中國金融認證中心)第三方認證。CFCA提供的電子認證服務系統是目前我國國內級別高,具可靠性、保密性、不可抵賴性、可防篡改、可校驗等措施的公共安全電子印章服務系統。
對出借人來說,在線簽署協議與手寫簽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簽章可以有效存證。必要時可用于輔助訴訟舉證,合同糾紛可以在線進行申請仲裁。平臺將全力配合舉證。
一一對應 點對點債權
出借人在官網及APP上能實時查看出借標的相關信息,包括借款期限,分散程度等。在額度方面,用戶平均借款額低于1萬元人民幣;在分散方面:用戶分散在不同地域、行業、年齡等。
這樣,個別借款用戶即使發生違約,由于金額小,出借分散,對出借人資金的影響可降到最小。
此外,平臺通過大數據、人臉識別等技術,實名認證,確保了借款人身份的真實性,并且可以作為借款證據長期留存,必要時用于輔助訴訟舉證。
平臺用戶出借額度小
平臺已通過等保三級認證備案
公安部安全等級保護共5級,其中第三級屬于“監管級別”,完成等保三級備案,從側面有力印證了平臺的網絡安全管控水平。
數據接入中國司法大數據中心
作為國內首批接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司法大數據中心的平臺,其相關借款協議等客戶簽訂的融資文件及數據直接接入中國司法大數據中心,有效篩查借貸信用風險,在借款人出現還款能力惡化時及時預警,大大降低借款人逾期風險
2、 到期可債轉——債轉是平臺給用戶提供流動性的機會,非強制用戶要正確認識債轉,自由選擇,平臺僅提供債轉撮合服務。此外,若出現逾期,出借人可訴訟或債權轉讓給持牌機構訴訟。
正確認識債轉
對于平臺來說,為用戶提供“債轉”服務,是平臺給用戶資金提供流動性的機會。按照借款協議,債權關系只存在于借款人和出借人兩方,平臺不是借貸關系的當事人,平臺沒有吸納資金,也不對出借人負有債務,自然不可能通過平臺來為用戶兌付。
具體來看,由于部分出借人在借款期限尚未到期時有資金使用需求,平臺為用戶提供可選項:債轉——即封閉期到期后出借人可申請債權轉讓。實際上,用戶進行債轉,其持有的借款標的并未到期,而是由于用戶有資金使用需求,平臺為用戶提供債權轉讓的機會。
作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機構,平臺在出借人申請債轉的過程中,提供的是信息中介服務,為出借人撮合債權轉讓:如有其他出借人愿意受讓該債權,則轉讓成功;如未能撮合到其他債權受讓人,出借人繼續持有借款標的到期,借款協議中的借貸關系依然存在并受相關法律法規保護,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協議約定正常還款
債轉成功與否,等待時間長短,由市場來決定,作為信息中介的平臺不能決定。因為債權轉讓降速,認為平臺出現問題是一種錯誤認知。債權轉讓的受讓方是其他出借人,而非平臺自身,除非平臺違反法律規定設置資金池,債轉受讓方是平臺自身,才會存在平臺兌付問題。
舉個簡單的例子,婚姻中介所為有結婚意愿的客戶提供信息服務,但不能決定提供信息后客戶就會一拍即合,因為這需要客戶之間相互了解后自行決定是否結成伴侶,這期間存在考慮周期或競爭等情況,實屬正常。
萬一逾期了怎么辦?
上文已經詳細提到,現存頭部平臺經歷層層考驗及認證,擁有完善的風控和合規性認證,最大程度保障客戶利益。
萬一逾期,用戶根據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協議提起訴訟或轉讓給持牌機構進行訴訟,也可以在線進行司法仲裁。平臺將全力配合舉證。
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國內尚未出臺有關個人破產法的相關規定,有關平臺資料顯示出借人出借金額額度較小、債權明晰,理論上來說,只要執行順利,進行訟訴舉證將大概率勝訴。
投資人該怎么做?
再次強調:投資人的必修課——網貸平臺性質是信息中介
根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網貸平臺 “為出借人與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貸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別篩選、網上發布,以及資信評估、借貸撮合、融資咨詢等相關服務”。
(圖片來源 公開資料)
其次:讀懂信披——投資人識別平臺風險的有效方式
2017年,銀保監會下發《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要求網貸機構及時、完整將其基本信息,運營信息,項目信息,重大風險信息,消費者投訴渠道等充分披露。投資人可參考平臺信息披露的積極性、完整性、及時性等,考察平臺合規性。
最后:務必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
《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明確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至2020年底的逐步過渡,金融機構發行的新產品需符合意見相關規定。這意味著,受投資者歡迎的保本型理財產品將逐漸減少,2020年底過后將正式退出市場。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何華權告誡投資者的一番話直白而通透,“許多人對金融、對投資的風險認識不到位,容易陷入非法金融活動陷阱,所以要牢記‘六個字、三點’”:
戒貪:風險出現常常源于貪念,“你貪別人的利息,別人要你的本金”。切記戒貪。
弄懂:要投資的項目、產品類型,搞懂風險在哪,風險有多大,能否承受得住。如果承受不了千萬不要投資。
擔責:每位投資者都是具有判斷能力的獨立行為能力人,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通過調研記者發現,用戶因為自身盲目跟風、階段性恐慌、以訛傳訛的行為對平臺造成了不利影響,最終損害了自身的利益。
回望網貸平臺與用戶的共同經歷和發展,除了艱辛與陣痛,以P2P為代表互聯網金融興起對用戶和行業產大了積極影響:以互聯網平臺為基礎,擺脫了時間地點的束縛,用戶能隨時隨地享受互金服務;基于用戶需求來進行的產品多樣化設計,界面清晰,方便快捷;服務時效性大大提升。更寶貴的是,P2P直接降低了金融服務盲區成本;也在滿足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及就業增值等諸多方面產生了創造性的社會和行業價值。
歷經艱辛,頭部平臺從來沒有放棄過積極轉型。除向綜合理財平臺轉型外,與傳統金融機構合作,利用互聯網積累的技術優勢輸出金融科技成為轉型的主要方向。
網貸平臺在經歷最后的陣痛,一同走過14年的廣大用戶,多一點耐心,少一些急躁。未來可期。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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